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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夜老员工信息补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量:
各部院系、全体员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公司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文件精神,配合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夜老员工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补录对象
父母有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公司非在职夜老员工。
- 补录起止时间
补录截止时间:2019年3月3日(上课第一天),助教会在第一堂课将补录表送到上课地点,请班长或是班委3月3日下午送回后主楼1616,谢谢!未按时补录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要将信息上报。
三、补录方式及内容
员工本人在纸质《员工补录信息采集》表格中补录父母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院系将员工补录信息整理到电子表格中。
父母信息按照员工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员工无需补录。
此次信息补录工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员工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院系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本单位所有在籍员工,按时完成信息补录,同时在员工填报信息过程中注意保护员工信息安全。
